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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專區

政策與構面

博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104.03.16訂定
111.08.10第一次修訂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1 條

    博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本公司』)為實踐並落實永續發展政策,並促成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進步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爰參照「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及相關法令規定特訂定本守則,以資遵循並管理本公司對經濟、環境及社會風險與影響。

  • 第 2 條

    本守則適用於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與關係企業之整體營運活動。
    本公司於從事企業經營之同時,積極實踐永續發展,以符合平衡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發展之國際趨勢,並透過企業公民相關議題之推動,提升國家經濟貢獻,改善員工、社區、社會之生活品質,促進以永續發展為本之競爭優勢。

  • 第 3 條

    本公司於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應重視社會倫理與注意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 第 4 條

    本公司對於永續發展之實踐,宜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落實公司治理。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三、維護社會公益。

    四、加強永續發展資訊揭露。

  • 第 5 條

    本公司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辯視公司之利害關係人,透過適當溝通及利害關係人參與,瞭解其合理期望及需求,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永續發展議案。

第 二 章 落實公司治理
  • 第 6 條

    本公司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等參考範例,建置有效之治理架構及相關道德標準,以健全公司治理。

  • 第 7 條

    本公司之董事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企業實踐社會責任,並隨時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以確保永續發展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之董事會於履行永續發展目標時,宜包括下列事項:

    一、提出永續發展使命或願景,制定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

    二、將永續發展納入公司之營運活動與發展方向,並核定永續發展之推動計畫。

    三、確保永續發展相關資訊揭露之即時性與正確性。

    本公司針對營運活動所產生之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應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並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 第 8 條

    本公司宜定期舉辦履行永續發展之教育訓練,並宣導公司永續發展之營運活動與發展方向等事項。

  • 第 9 條

    本公司為健全永續發展之管理,宜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由董事長室統整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並宜結合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永續發展政策訂定合理之薪資報酬政策,設立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度以確保薪酬規劃能符合組織策略目標及利害關係人利益。

  • 第 10 條

    本公司重視投資人知的權益,除確實遵守資訊公開之相關規定,並力求資訊揭露的完整性、及時性及公平性。

第 三 章 發展永續環境
  • 第 11 條

    本公司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相關之國際準則,適切地保護自然環境,且於執行營運活動及內部管理時,應致力於達成環境永續之目標。

  • 第 12 條

    本公司宜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使地球資源能永續利用。

  • 第 13 條

    本公司宜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該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一、收集與評估營運活動對自然環境所造成影響之充分且及時之資訊。

    二、建立可衡量之環境永續目標,並定期檢討其發展之持續性及相關性。

    三、定期檢討環境永續目標之進展。

  • 第 14 條

    本公司管理部暨勞工安全衛生室為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擬訂、推動及維護相關環境管理制度及具體行動方案,並舉辦對管理階層及員工之環境教育課程或宣導。

  • 第 15 條

    本公司宜考慮營運對生態效益之影響,依下列原則從事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等營運活動,以降低公司營運對自然環境及人類之衝擊:

    一、增加產品與服務之效能,減少產品與服務之資源及能源消耗。

    二、推動再生資源、原料或產品之可回收性與再利用。

    三、提高產品能源效率、延長產品之耐久性。

    四、妥善與永續利用水資源,並盡可能採行最佳可行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技術,妥善處理營運活動過程所產生之廢水、廢氣與廢棄物。

    五、關注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機會,制定節能減碳策略,力行溫室氣體減量。

    六、推動綠色供應鏈管理,優先採用節能環保材料用品或服務。

  • 第 16 條

    本公司將本身企業責任的理念與做法推廣至供應鏈,需求供應商簽署不使用有害物質聲明書,包括RoHS指令所規定的禁用物質、REACH 高關注物質及無使用衝突礦產等項承諾書,並與主要供應商簽訂包含雙方永續發展政策遵守之契約,避免與牴觸者進行交易,並盡力協助供應商降低其營運對環境的衝擊,以共同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第 四 章 維護社會公益
  • 第 17 條

    本公司應遵守相關勞動法規,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並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勞動人權保障原則,不危害勞工基本權利,以達平等平權原則,制定適當之管理方法與程序。

  • 第 18 條

    本公司得向提供員工資訊,使其了解依營運所在地國家之勞動法律及其所享有之權利。

  • 第 19 條

    本公司宜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包括提供必要之健康與急救設施,並致力於降低對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危害因子,以預防職業上災害。並宜定期對員工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訓練。

  • 第 20 條

    本公司為員工之職涯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宜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第 21 條

    本公司建立多元員工溝通對話之管道,讓員工對於公司之經營管理活動和決策,有獲得資訊及表達意見之權利。

  • 第 22 條

    本公司產品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確保資訊之透明性及安全性,並提供有效之消費者申訴程序,公平、即時處理消費者之申訴,制定且公開相關政策,並落實於營運活動,以防止產品或服務損害消費者權益、健康與安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確實尊重消費者之隱私權,保護消費者提供之個人資料。

  • 第 23 條

    本公司應依政府法規與產業之相關規範,確保產品與服務品質。關於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應遵循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不得有欺騙、誤導、詐欺或任何其他破壞消費者信任、損害消費者權益之行為。隨時評估並管理可能造成營運中斷之各種風險,降低對於消費者與社會造成之衝擊。

  • 第 24 條

    本公司積極推動社會公益,經由商業活動、實物捐贈、企業志工服務或其他公益專業服務,參與社區發展及社區教育之公民組織、慈善公益團體及地方政府機構之相關活動,以促進社區發展。

第 五 章 加強永續發展資訊揭露
  • 第 25 條

    本公司依相關法規及公司治理守則辦理資訊公開,並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永續發展相關資訊,以提升資訊透明度。
    公司得對外揭露永續發展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永續發展之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推動計畫。

    二、永續發展相關議題對公司營運產生之機會與風險。

    三、公司為永續發展所擬定之履行目標、措施及實施績效。

    四、永續發展之實施績效。

    五、其他永續發展相關資訊。

  • 第 26 條

    本公司得依營運活動發展需要,採用國際上廣泛認可之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以揭露推動永續發展情形,並宜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以提高資訊可靠性。
    其內容宜包括:

    一、實施永續發展之制度架構、管理方針及推動計畫。

    二、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之議題。

    三、公司於落實永續發展之執行績效與檢討。

    四、未來之改進方向與目標。

第 六 章 附則
  • 第 27 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永續發展相關準則之發展及企業環境之變遷,據以檢討並改進公司所建置之永續發展制度,以提升推動永續發展成效。

  • 第 28 條

    本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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